关于征集第41次教育科研成果的通知
作者:hljjyxh 点击次数:36746 发布时间:2023-07-17
各市(地)、县(市、区)教育学会,各分支机构,各中小学校、教育机构,全体会员: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将征集第41次教育科研成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黑龙江省教育学会个人会员。包括:中小学校长、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教研科研人员、教育管理人员和行政干部等教育工作者。
二、内容及类别
1.征集成果内容: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主题,着重反映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五大行动,尤其是教学方式变革、教学评价改革、数字赋能教学质量提升、中高考综合改革;学校六项管理和课后服务的深化,五育并举与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建设,科学教育、体育、美育、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质量提升;教师专业成长与教师评价能力、数字素养的提升;学生的读书习惯培养,科学素养、人文素养的提升等有关方面的研究成果。
2.成果类别:科研论文、研究报告、著作、实践创新类成果。
科研论文:公开发表或非公开发表的,能够针对教育教学实际和所教专业的内容科学地论证和回答所提出的问题,观点、内容有创新,有理论和实践应用价值。
研究报告:市(地)级(含市(地)级)以上规划系列课题或市(地)级(含市(地)级)以上教育学会系列课题中已经结题(良好以上)的课题研究报告、已经被县(市、区)级以上决策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采纳的调查报告、实验报告。
著作:公开出版的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科普作品等。
实践创新类成果:教育教学创新反思、教育教学创新叙事、教学创新案例分析。
上述成果完成时间应在2021年9月1日以后。
3.以下成果不在申报之列
(1)在相当或高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活动中已获奖的成果;
(2)论文集(文集内单篇文章可作为论文申报)、工作总结、教案,公开课、展示课的教学设计及说课稿。
(3)非公开出版的校内使用的校本教材。
(4)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
(5)学位论文。
(6)经验介绍。
(7)没有译成中文的外文或民族语言的科研成果。
(8)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成果。
三、申报与评审
1.申报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9月20日
2.申报程序
登陆黑龙江省教育学会官网(
http://www.hljjyxh.org.cn),
注册个人会员、缴纳2023年度个人会员会费、登陆“成果鉴定”进行成果申报(见附件1)。
3.分级评审
市(地)教育学会和省教育学会授权的部分县(市、区)教育学会组织初评,省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组织复评和终评。
4.评审等级
分为:壹等、贰等、优秀、未通过。
5.本次评审不收取评审费。
四、要求与注意事项
1.申报者在网上填写的基础信息即获奖证书的信息必须认真核对,确保准确、完整,证书将依据申报者网上填报的信息自动生成不可更改。
2.科研成果必须在省教育学会网上申报,发送到邮箱和寄来的纸质稿不予受理。
3.境外出版或发表的成果不予受理。
4.每人限报1项科研成果,每项成果限报1人。公开发表、非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以及研究报告均由第一作者、主编或主持人申报。
5.研究报告类成果需提供课题结题证书或者采纳证明作为佐证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6.申报的非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
7.已公开发表的成果时间为2021年9月1日以后。网上申报时“是否已公开发表”位置,勾选“是”选项,要填写期刊号(ISBN号)或者书号(ISSN号)。著作类成果上传内容:扫描封面、版权页、目录,插入一个word文档中,再转化为PDF格式作为附件上传;期刊类成果上传内容:扫描期刊封皮、目录、论文正文页,
插入一个word文档中,再转化为PDF格式作为附件上传。
8.申报者的成果文责自负,保证原创,且总相似比不超过35%;如发现有严重抄袭剽窃行为,按未通过处理,并向申报者所在单位通报,且三年内不允许再次申报。省教育学会使用(Gocheck www.gezida.com)查重软件对未公开发表的成果进行相似比检测。
9.科研论文的写作规范参照国家标准《学术论文编写规则》执行。附件2为《学术论文编写规则》(简化版)。其中:标题原则上不少于5个字,不超过25个字,标题不能出现《》(书名号),标题中的引号应在中文状态下输入。
10.实践创新类成果的题目,既要含有类别,还要有准确表达其内容的标题,二者缺一不可;实践创新类成果一定要突出创新,“教学创新案例分析”不能只以教案、PPT截图、视频截图的形式呈现。
11.初评单位专职联系人(附件3)负责本区域成果征集工作,其职责为:接受本区域申报者咨询,审查申报信息尤其是基础信息是否准确,附件是否上传成功,申报是否成功;做好与省教育学会的沟通协调,协调申报、初评工作和终评后的证书发放等有关工作。
12.终评结束后,省教育学会将在官网上发布通知,申报者可在规定时间网上查询评审结果,打印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将通过市(地)或县(市、区)教育学会下发;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人:于老师 王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451--88067538
附件:
1.成果申报操作流程
2.学术论文编写规则(简化版)
3.黑龙江省教育学会第41次教育科研成果初评单位联系表
黑龙江省教育学会
2023年7月17日
附件1:
成果申报操作流程
1.登录黑龙江省教育学会官网
http://www.hljjyxh.org.cn,点击个人会员注册。
2.填写用户名(必须是作者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密码、确认密码,发送手机验证码,输入手机验证码,确定注册完成。
3.用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仔细阅读《黑龙江省教育学会章程》和《会员管理办法》同意后点击确定,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在“查找”栏输入本单位全称,然后点击确认。全部信息填写完成并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缴费(缴费后信息不能更改),缴费为微信扫码支付,交费后自动跳转到(或者通过学会官网主页的“成果鉴定”按钮进入)成果管理平台,用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请保管好密码)。
说明:
(1)*号为必填项
(2)姓名中不可以有字母、数字以及空格。
(3)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基本信息没有填写完整就退出了此界面,重复步骤1,然后点击屏幕右上部的“已有帐号请登录”,将转到步骤3继续操作。
4.进入申报页面在左侧点击成果申报,认真填写基础信息、上传成果附件、填写300字以内的成果内容简介,勾选承诺书、保存。
5.“推荐单位”根据选择的工作单位,自动生成。申报的科研成果要转化为PDF格式作为附件上传,保存完成后系统会提示您“添加成功”,如需修改可重新上传成果附件,系统会提示您“修改成功”。上传成功后“增加附件”下方会出现“查看附件”和“下载附件”的选项,点击可以查看上传的成果。
附件2
《学术论文编写规则》(简化版)
1 一般要求
论文一般包括以下3个组成部分:
a)前置部分;
b)正文部分;
c)附录部分。
2 前置部分
2.1 题名
为便于交流和利用,题名应简明,一般不宜超过25字。
2.2 作者信息
作者信息的位置宜置于题名之下。
2.3 摘要
摘要是对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即不阅读全文就可以获得必要的信息。摘要宜置于作者信息之后。
2.4 关键词
关键词是为便于文献检索从题名、摘要或正文部分选取出来用以表示论文主题内容的词或词组。每篇论文以选取3个~8个关键词为宜。关键词宜置于摘要之后。
3 正文部分
3.1 一般要求
正文部分通常包括引言、主体、结论和参考文献等。正文的表述应科学合理、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层次清晰、逻辑严密、文字顺畅。
3.2 引言
引言内容通常包含研究的背景、目的、理由,预期结果及其意义和价值。引言的编写宜做到:切合主题,言简意赅,突出重点、创新点,客观评介前人的研究,如实介绍作者自己的成果
3.3 主体
主体部分是论文的核心,占论文的主要篇幅,论文的论点、论据和论证均在此部分阐述或展示。
3.4 结论
结论是对研究结果和论点的提炼与概括,不是摘要或主体部分中各章、节小结的简单重复,宜做到客观、准确、精练、完整。也可没有"结论"而写作"结束语",进行必要的讨论,在讨论中提出建议或待研究解决的问题等。
3.5 参考文献
论文中应引用与研究主题密切相关的参考文献。
4 附录部分
附录部分是以附录的形式对正文部分的有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
论文一般不设附录;但那些编入正文部分会影响编排的条理性和逻辑性、有碍论文结构的紧凑性、 对突出主题有较大价值的材料,以及某些重要的原始数据、数学推导、计算程序、设备、技术等的详细描 述,可作为附录编排于论文的末尾。
5 编排格式
5.1 一般要求
文字表达做到题文相符、结构严谨、符合逻辑、用词准确、语言通顺。宜用A4幅面纸张。论文中各部分文字的字号和字体见附录。
5.2 编号
正文部分应根据需要划分章节,一般不宜超过4级。章应有标题,节宜有标题,但在某一章或节中,同一层次的节,有无标题应统一。章节标题一般不宜超过15字。
插图、表格、数学式等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分别依序连续编号。一般按出现先后顺序全文统一编号,如“图1”"图2"、"表1""表2"、"式(1)""式(2)"等。只有1幅插图、1个表格时,应编为"图1""表1"。
附录
学术论文中使用的字号和字体
组成部分 |
文字内容 |
字号和字体 |
前置部分 |
中文题名 |
小2号黑体 |
作者姓名 |
小4号楷体 |
工作单位及通信方式 |
小5号宋体 |
中文摘要、关键词 |
引题小5号黑体,内容小5号仿宋 |
英文题名 |
4号黑体 |
英文作者姓名 |
5号宋体 |
英文工作单位及通信方式 |
小5号宋体 |
英文摘要、关键词 |
引题小5号黑体、内容小5号宋体 |
其他项目 |
小5号宋体 |
正文部分 |
引言、主体、结论的章编号和标题 |
小4号黑体 |
引言、主体、结论的节编号和标题 |
5号黑体 |
引言、主体、结论的正文内容 |
5号宋体 |
插图、表格编号和标题 |
小5号黑体 |
表格内容、表注和图注 |
小5号宋体 |
致谢 |
引题5号黑体,内容5号楷体 |
参考文献 |
引题(及章编号)小4号黑体,内容小5号宋体 |
附录部分 |
附录 |
编号、标题小4号黑体,内容5号宋体 |
附件3
黑龙江省教育学会第41次教育科研成果初评单位联系表
组别 |
初评单位(市、县教育学会)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1 |
哈尔滨市教育学会 |
华金凤 0451-53921700-805 |
2 |
齐齐哈尔市教育学会 |
赵留山 13945259106 |
3 |
牡丹江市教育教学学会 |
任丽萍 15804539560 |
4 |
黑龙江省教育学会佳木斯工作站 |
赵新慧 0454-8863615 |
5 |
大庆市教育学会 |
李静波 15603693277 |
6 |
鸡西市教育学会 |
孙菁娣 0467-2347703 |
7 |
双鸭山市 |
刘志才 18403829111 |
8 |
伊春市教育学会 |
张文红 0458- 6176349 |
9 |
七台河市教育学会 |
薄彩利 13258596700 |
10 |
鹤岗市 |
唐 岩 13946745275 |
11 |
黑河市教育学会 |
曹宝玲 18645675001 |
12 |
绥化市 |
北林区教育学会 |
苗 苗 0455-8338780 |
望奎县教育学会 |
于 秀 13766768033 |
兰西县教育学会 |
孙玉平 18245862923 |
青冈县教育学会 |
侯建明 15145705559 |
庆安县教育学会 |
刘洪波 18746537555 |
明水县教育学会 |
崔 涛 0455-6078698 |
绥棱县教育学会 |
陈海军 13836463633 |
安达市教育学会 |
宫运利 13159837733 |
肇东市教育学会 |
于景林 13766905361 |
海伦市教育学会 |
王宏锋 13846787771 |
11 |
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学会 |
许立华 13845749803 |
14 |
绥芬河市教育学会 |
王世文 18249380885 |
15 |
抚远市教育学会 |
杨恩国 0454-2132628 |
16 |
富锦市教育学会 |
籍国华 13555029701 |
17 |
省实验中学学会 |
曹红霞 0451-87752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