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黑龙江省教育学会关于2026年度教育科研“十五五”规划课题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jyxhadm  点击次数:53  发布时间:2026-03-09

龙教学会[2026]4号
 
各市(地)教育学会、教师发展学院(教研院):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育科研“十五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今年课题评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初审
课题初审工作由各市(地)教育学会、教师发展学院(教研院)主管学会工作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初审时间
2026年3月25日--31日
2.初审任务
(1)按照“通知”要求审核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2)课题主持人基本信息是否准确,特别是工作单位、姓名一定确保准确无误。
    (3)课题题目是否准确、规范(不超过30个字),是否有加《》书名号等情况。
(4)青年专项主持人出生年月日要在1990年12月31日以后。
3.初审流程
进入平台。登录黑龙江省教育学会网站(http://www.hljjyxh.org.cn ),点击课题申报,输入分配的课题管理账号和密码,进入科研管理平台,选择课题审核分配,进行审核。对需要修改的课题提出修改建议进行退回处理,并要求主持人在初审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且完成初审推荐意见。对不需要修改的课题直接给出推荐意见即可。
 二、课题初评
由各市(地)教育学会、教师发展学院(教研院)主管学会工作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初评时间
2026年4月1日--4月12日
2.初评任务及流程
(1)进入平台。登录黑龙江省教育学会网站(http://www.hljjyxh.org.cn ),点击课题申报,输入分配的课题管理账号和密码,进入科研管理平台。
(2)遴选专家。市(地)学会负责人要按照公平公正、认真负责、专业精湛的标准遴选评审专家,并要求一个课题的初审专家和初评专家不能是同一位评委。
(3)内容盲审。按照课题立项标准(附件1)针对平台提交的申报课题的相关信息,如:近三年取得的与本课题有关的研究成果、主持的课题、课题设计论证、课题可行性分析及预期研究成果等部分进行初评盲审,提出推荐或不推荐意见,不推荐课题要在平台上选取不推荐理由,不推荐的理由要根据课题存在的问题,充分选取否决理由。
(4)推荐认定。市(地)负责学会工作的部门要在专家盲评的基础上,通过管理账号进行统筹,按照市(地)申报课题总量的90%推荐到省里。
(5)信息勘误。初评时发现仍有错误信息,原则上不予推荐;对于课题申报整体材料较好,但存在个别错误的要填写《初评错误信息更正统计表》(附件2),由省教育学会统一研究处理。
    (6)结果上报。初评结束后,要提交课题初审与初评盲审工作总结:包括申报概况、申报课题的总体优势特点、存在的问题、推荐比例及分析、改进意见与建议。将总结和附件2于4月15日前打包上传至省教育学会邮箱:longjiaoxuehui1959@163.com
联系人:王华锋0451— 88067538
三、课题复评
课题复评由黑龙江省教育学会秘书处组织实施。
1.复评时间
2026年4月15--30日
2.复评任务
复评是评审环节的重中之重,复评课题在平台上将按照学段、学科进行分类分组,由省学会秘书处在专家库中按照学段学科遴选每组三位评委实施盲评,同时在遴选的专家中选出学科负责人和每个评审组组长,负责评审工作的全过程。省教育学会秘书处将对学科负责人和评审组长进行评前培训,提出课题评审的总体要求及评分细则解读,学科负责人或评审组长要结合学科特点,对该学科在评审过程中的具体要求形成评审的文本要求,一对一交给每一位评委,并负责评审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解释、处理及与省教育学会秘书处联系。
3.复评流程
(1)进入平台。登录黑龙江省教育学会网站(http://www.hljjyxh.org.cn ),点击课题管理平台(课题申报按钮),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进入科研管理平台,选择课题复评分配,进行复评(用户名和密码单独下发)。
(2)内容盲审。三名评委针对平台提交的课题评审内容,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学会课题立项标准》(附件1)分别进行盲评赋分。如果三名评委得分相差10分以内,平台自动生成该课题的分数,如果三位评委得分相差超出10分以上,由评委组长负责组织三名评委基于课题内容进行研判,重新进行赋分,形成该课题的最后得分。
(3)导出汇总。由平台负责按照学段、学科、姓名、课题、单位、分数及备注导出评审结果,提交省教育学会秘书处。
(4)错误信息核实。由省教育学会秘书处单独组织相关专家,对平台导出的复评结果,与《初评错误信息更正统计表》(附件2)进行核对并处理,并在导出的评审结果汇总表备注中注明初评勘误和复评勘误,统一上报省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认定。
(5)撰写复评总结。每个评审组组长负责复评总结,包括:课题的总体评价、亮点、特点、不足和建议等;科研管理平台使用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特殊情况与问题说明等,于5月4日前提交给该学科负责人,由学科负责人汇总该学科复评总报告于5月8日前提交给省教育学会秘书处。邮箱:longjiaoxuehui1959@163.com联系人: 王华锋0451- 88067538。
四、课题终审
课题终审由黑龙江省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组织实施。
1.终审时间
2026年5月5--5月15日
2.终审任务
(1)组织相关学术委员会委员、骨干专家针对课题主持人的佐证材料进行验证。
①验证内容:课题佐证材料的真实和有效性。
②验证原则:佐证材料属于该课题相关学科(领域)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文章或论文,其中课题以国家和省社科课题、国家和省规划办课题、中国教育学会、省教育学会课题为准;专著、论文需公开发表或获国家和省级(省社科联、省规划、省行政或教研、省教育学会)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
(2)根据2026年课题申报总量和课题质量情况等,进行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专项课题数量的最后确认,确认原则:
①重点课题不超过终审课题数的7%,一般课题不超过终审课题数的60%。
②平台按照排序的方法导出各市(地)、各学校课题申报和评审结果情况,原则上,同一所学校的重点课题只保留1项,申报数额大的学校最多不超过2项;同一所学校选题相同或相近的课题只保留一个。
五、立项公示
黑龙江省教育学会发布“2026年度教育科研“十五五”规划课题立项公示名单”,在黑龙江省教育学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六、推荐上报
由黑龙江省教育学会秘书处组织相关专家在重点课题中根据选题的创新性与时代性、内容设计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基础的扎实性与可行性、成果的预期价值与影响等方面遴选出优秀课题推荐到中国教育学会,并负责后续提交工作。
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市(地)负责学会工作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课题评审的相关工作,组织学会工作人员和聘请的专家评委认真学习黑龙江省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育科研 “十五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教育学会课题立项标准》等文件,深刻领会理解文件精神,把握内涵,严格按文件要求做好初审和初评工作。
2.履职尽责。要秉持对教育、基层学校和广大教师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发挥各级教育学会、教研部门指导、引领作用,落实省教育学会各项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初审和初评工作。
3.确保质量。省教育学会将严格把控课题质量,把课题初审、初评工作纳入市地教育学会工作考评内容,对工作认真细致、结果公正、质量较高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够规范,未能切实履行审核指导职责的单位,将予以提醒督促或通报批评。
附件:
1.《黑龙江省教育学会课题立项标准》
2.《初评错误信息更正统计表》
 
黑龙江省教育学会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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