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教育学会2024年度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课题网上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jyxhadm 点击次数:382 发布时间:2026-04-27
龙教学会[2026]7号
各市(地)教育学会、教师发展学院(教研院):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学会的工作安排,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办法》要求,黑龙江省教育学会2024年度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课题结题工作实行网上结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结题相关流程及要求
(一)结题范围
黑龙江省教育学会2024年度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课题。
(二)结题流程
1.提交过程性结题材料:课题研究过程材料的提交从课题立项开始直至课题结题网上平台关闭。本次网上结题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的过程性材料包括开题论证类、中期总结类和结题报告类。
(1)开题论证类:《课题立项证书》、开题论证书(须使用省教育学会统一格式的开题论证书,论证书须有专家意见和专家签名,可以电子签名或扫描。重点课题除提交课题论证书外,还须提交开题综述(开题会议报道)以及上传佐证材料)、课题研究方案等。
(2)中期总结类:课题中期报告(课题研究计划实施和进展情况;课题研究中开展的调研以及召开的现场会、展示交流等学术活动情况;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及意见建议等)、课题阶段总结(阶段性成果框架清单和代表性成果简介)、下一步研究计划(课题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拟采取的措施、下一步研究的具体工作方案)等。
(3)结题报告类:课题研究报告、课题成果材料及相关佐证、研究活动纪实材料等。结题报告参照《课题研究报告参考格式》撰写。(见附件1)
2.填写课题结题申请:在省教育学会科研管理平台(https://jykyn.neauce.com/)填写《黑龙江省教育学会课题结题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结题审批表》的基本信息要与《课题立项证书》的基本信息保持一致。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的《课题立项证书》、《课题结题证书》和《结题审批表》信息不一致而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后果自负。
3.网上材料的下载与纸质材料的留存
(1)下载提交。本次课题结题需下载、打印《结题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于5月27日前向课题立项时所属各市(地)负责学会工作的部门提交。
(2)自行留存。课题相关材料请自行留存,结题证书生成后省教育学会课题网络平台不再保留课题相关材料。
(3)装订使用。课题组可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学会课题结题验收汇编材料装订格式》(见附件2)有关要求,对网上提交的结题材料打印装订,与审批后的《结题申请审批表》和《结题证书》一并使用。
4.网上结题操作流程请详见(附件3)。网上平台关闭之前,各课题组可自行检查材料是否提交成功,5月25日网上平台关闭后,未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成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结题,不支持延期结题。
(三)结题工作分工与评审等级
1.结题分工。2024年和2025年度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课题是省学会换届之前立项的课题,按照“老人老办法”原则,这两个年度的课题结题工作实行:重点课题由各市(地)负责学会工作的部门进行初评,确定推荐等级,作为复评确认等级的参考;省教育学会秘书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审核;省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负责终评审核、确定等级并颁发结题证书。一般课题由各市(地)负责学会工作的部门负责评审确定等级,省教育学会秘书处审核通过后颁发结题证书。
2.评审标准。结题的初评、复评皆按《黑龙江省教育学会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评审标准》(附件4)要求进行评审。
3.评审等级与比例。初评、复评皆按此要求进行。
(1)评审等级:重点课题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一般课题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2)等级比例:重点课题比例为优秀10%以内,良好30%以内,合格、不合格不作比例要求;一般课题为合格与不合格,不作比例要求。
4. 重点课题在研究期间获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内容与课题相关、相近的评定为优秀等级。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为不合格等级:
(1)开题论证书无专家意见或无专家签名的;
(2)重点课题无开题综述的;
(3)中期报告不符合要求,或不能反映研究过程的;
(4)结题报告无实质性研究内容的;
(5)提交材料与研究内容无关或关联不紧密的。
二、网上结题初评、复评和终评工作
(一)初评工作及相关要求
1.初评时间:2026年5月28日—6月12日。
2.初评程序:在省学会科研管理平台(https://jykyn.neauce.com/),使用市(地)课题管理账号(立项、管理、结题为同一账号)登录评审,初评时确有存在问题需要修改的课题,市(地)教育学会可以选择退回按钮予以退回,但同时要告知修改人必须确保在初评结束前完成重新提交,否则视为放弃课题(在退回前做好记录,保留联系方式,加强督导)。
3.初评内容: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学会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评审标准》审核内容,按照比例要求提出推荐等级,导出汇总表,填写说明(对于未通过等特殊情况要在导出表中加以说明)。
4.盖章签字。初评单位在《黑龙江省教育学会课题结题申请审批表》的相应栏目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
5.结果上报。初评单位6月15日前,将导出的《黑龙江省教育学会2024年度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课题结题初评汇总表》(见附件5)与加盖公章的《结题申请审批表》纸质版邮寄至省教育学会秘书处,王华锋收。电子版发至省教育学会邮箱:1ongjiaoxuehui1959@163.com
联系人:王华锋,联系电话:0451-88067538
(二)复评工作及相关要求
1.复评时间:2026年6月18日——6月25日。
2.复评程序:结题复评工作由省教育学会秘书处负责,在省学会专家库中抽取评委进行复评,评委使用单独下发的课题评审账号、密码登录,在平台对市地推荐上来的优秀和良好等级进行评审和等级确认,对合格和不合格等级进行审核。
3.复评内容:审核内容(课题结题复评必须是开题论证类、中期总结类和结题报告类三类材料完整齐全,重点课题除有课题论证书外,还须有开题综述、开题会议报道及佐证材料)、确定评审等级,导出汇总表,提交省学会学术委员会终评。
(三)终评工作及相关要求
1.终评时间:2026年6月26日—27日
2.终评任务:省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对复评结果及等级进行审核,最后确定结题等级。
3.结题公示:由黑龙江省教育学会对2024年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结题结果在学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平台生成结题证书(教师可自行下载),纸质证书由省学会秘书处统一邮寄到市(地)负责学会工作的部门。
附件:
1.《课题研究报告参考格式》
2.《黑龙江省教育学会课题结题验收汇编材料装订格式》
3.《网上结题操作流程》
4.《黑龙江省教育学会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评价表》
5.《黑龙江省教育学会2024年度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课题结题初评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