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学会关于征集第37次教育科研成果的通知
作者:hljjyxh 点击次数:32190 发布时间:2019-09-26
黑龙江省教育学会文件
龙教学会〔2019〕10 号
黑龙江省教育学会
关于征集第37次教育科研成果的通知
各市(地)、省直属县(市)教育学会,省教育学会各分支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省推进教育现代化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中的先导作用,提升新时代教师专业发展水平,省教育学会决定在个人会员中征集第37次教育科研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征集对象
省教育学会个人会员,包括:中小学校长、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教科研人员、教育管理人员和行政干部等。
二、科研成果内容及形式
省教育学会37次教育科研成果征集以宣传推动我省教育现代化建设、提高教育质量为目的,以交流教研科研与实践探索的创新成果为重点,内容围绕立德树人、提升教育质量主题,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学校教师工作实践,着重反映深化教育改革、发展学生核心素养;课程教学改革、考试评价综合改革、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新时代教师师德建设、教师专业成长、校本研修;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研学旅行、家校融合、创客教育及依法治理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成果形式主要包括:学术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总结、案例分析、教育反思、教育叙事及著作等。
三、科研成果的申报与评选
1.科研成果申报人自行登陆黑龙江省教育学会官网(http://www.hljjyxh.org.cn),注册个人会员,并在网上交纳2019年个人会员会费100元。2019年批准立项的“年度关注课题”主持人和2019年批准结题的课题第一主持人免交个人会员会费。
2.点击“成果鉴定”, 选择推荐单位(XXX市教育学会或XXX专业委员会),认真填写《黑龙江省教育学会第37次教育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把要申报的科研成果作为附件一并上传。
3.近五年公开发表的著作、论文等没有电子版的将纸质版科研成果及复印件,上报给市(地)、省直属县(市)教育学会或省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经相关单位审核通过后,将复印件邮寄省教育学会。
4.申报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起至12月16日止。
5.科研成果上报后,由市(地)、省直属县(市)教育学会或省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组织初评,评审分为三个等级:一等、二等和优秀,填写评审结果并上报《黑龙江省教育学会第37次教育科研成果评审登记表》,省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组织终评。
四、要求与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项科研成果。非公开发表的论文类科研成果仅限一人申报;公开发表的论文类成果由多人共同完成的要按照原顺序,且不得超过三人;著作类不超过五人;多人申报的成果只发一个证书。
2.申报者上报的材料要真实反映自己的研究成果,保证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在材料上传之前,请申报者自行在网上查重,凡查重率超过35%的请不要上传。省教育学会在评审前将进行查重,超过35%的不能参加评审
。发现严重剽窃者,省教育学会将向申报者所在单位通报,且三年内不允许再次申报。
3.上报的教育叙事、教育反思、案例分析,其内容要有过程更要有感悟、体会和总结。公开课、展示课、说课等类成果,不能以课堂实录、教案形式呈现,要阐述清楚课堂教学改革创新的突破之处,对比与传统课堂教学的不同与变化,创新的效果和对学生产生的影响,叙事与案例内容课堂教学类成果要有反思、分析及专家点评。
4.呈报的科研成果如是外文,须附有中文申报表及译文,否则不予评审。
5.提交科研成果的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
6.各市(地)、省直属县(市)教育学会和省教育学会分支机构、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宣传,认真抓好落实,为广大教师提供好服务。
7.省教育学会分支机构转发征集科研成果通知时,应严格在本《分支机构登记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内进行。
8.省教育学会设教育科研成果征集“最佳组织奖”、“进步提高奖”。获奖条件为:(1)充分调动本地区或本领域教师参与科研成果的评选活动。(2)成果达到一定数量,且有一定进步,质量较高。(3)认真组织初评,各层次评选比例符合要求,评选结果科学公正。(4)工作程序规范,按时上报评选材料和各种报表。
联系电话: 0451-86311124
0451-86368480
联系人:王华锋
黑龙江省教育学会
2019年9月26日
附件1
黑龙江省教育学会第37次教育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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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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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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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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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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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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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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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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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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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及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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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属地(所属地\市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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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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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术
价
值
或
社
会
价
值
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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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1.非公开发表的论文类科研成果仅限一人申报
2.字数不能少于3000字
3.展示课、说课等类成果不能以“课堂实录”、“教案形式”呈现
4.科研成果如是外文,须附有中文申报表及译文
5.查重率不超过百分之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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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黑龙江省教育学会第37次教育科研成果评审登记表
申报单位: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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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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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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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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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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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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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企、分支机构)推荐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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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终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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